5月29日晚上,忻州师范学院代训锋教授应邀于我校高新校区思贤楼523教室作了题为《“亲亲相隐”评说》的学术讲座。讲座由赵恒君博士主持,我院40余位师生参加了讲座。

首先,代训锋教授从几个具体的道德事例引出我国学界围绕《论语》中的“父子互隐”和《孟子》中的“封象有庳、“窃负而逃”展开的关于“亲亲相隐”伦理争鸣,并提出“亲亲相隐”的核心内容包括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、控告应隐亲属则受罚,但谋反等重罪除外,与元代的“干名犯义”罪名此思想一致,其目的在于强调卑幼不得控告尊长,以维护宗法伦理。其次,认为儒家从三个方面为“亲亲相隐”的合理性进行了辩护:一是从孝悌出发,认为父子互隐体现了家庭伦理义务,反之则伤教化;二是从父子天性与自然至情出发,视亲情为最真挚的情感基础;三是从王法角度,主张“期亲以上得相为隐”合乎先王典章。最后,揭示“亲亲相隐”的争论源于社会道德失范与对儒家伦理的反思性重建。这一争鸣不仅关涉儒家伦理观念的历史诠释,也延伸至其在当代法律、政治领域的价值与合法性评估。
本次讲座不仅有助于学生厘清“亲亲相隐”的内涵与流变,也为学界关于“亲亲相隐”的思想争鸣提供了新的视角。(政法与历史学院 文/赵恒君 图/王若彬 审核/张波)